视点|发函敦促房企加大促销力度,权力行使不能想当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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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张江西“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欣光花园项目营销工作的函”的图引发关注。函件显示,欣光花园项目2023年二季度销售排名靠后,严重影响了该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,希望该项目根据市场变化,及时调整营销策略,加大营销力度,压实营销责任,对销售不力的营销团队进行约谈、调整、解聘,并于2023年7月15日前提交销售整改措施。
单看这些关键词:严重影响、约谈、解聘、整改……乍一看,不明就里的人,还以为涉事房产项目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,然后被监管部门处罚了。但是细看,原因仅仅是该项目销售排名靠后,这就有点驴唇不对马嘴了:一家房企的销售业绩再差,什么时候轮到住房保障中心来约谈整改了?成绩差不违法,这应该是常识。
有意思的是,被舆论质疑后,8月15日中午,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称,“我们发给企业,是要他们督促营销公司,开动脑筋、加大宣传,加快销售的速度,我觉得我们没做错什么。销售业绩不好的时候,就敦促他们想办法。”或许,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是出于好心,是关心企业发展,但直接干预到具体经营事项甚至人事,不免要问一句,这合适吗?
住房保障中心是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,承担着住房领域的管理服务职责,是管理者,更是服务者。行政管理不是过家家,行政权力也不是橡皮泥,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,而是要严格遵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。
前不久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》,其中提到,“深刻把握合法行政、合理行政、程序正当、高效便民、诚实守信、权责统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,牢固树立职权法定、法定职责必须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,强化依法行政意识。”说白了就是,应该做的必须做,不该做的不能做。
当然,如果把这一函件放到房地产去库存的大背景下,出发点是比较容易理解的,但是市场自有市场规律,卖方不卖有其考虑,买方不买也有其考虑;卖得好的,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,比如地段好、质量好、户型好、价格优惠等,同样的道理,卖得不好的,也有各种各样的原因。因此,决不能单纯地通过销量去评判甚至干预一家企业的经营。
眼下,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。但很多时候,并不是说政府部门做了什么让营商环境变得更好,而是严格遵守不该管的不管原则,通过“不做什么”自然而然地让营商环境变好。要警惕这样一种现象:来自政府部门的过分关注和“关心”,让企业有种被盯着看、“手把手教”的不自在,难以施展手脚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上述负责人还表示:“还发了好多,前十名的表扬,后十名的鼓励,让后十名的开发企业约谈营销团队。”一个“让”字,其实就有自身位置认识的错位,权力行使一定要注意边界,不能想当然。企业产品卖得好不好、如何卖、是看重利润还是销量,这都是企业的具体经营事务,是企业的“内政”,其他政府部门也好,社会机构也罢,都无权伸手干涉。
(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夏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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